我們鼓勵大家報名挑戰15公里,透過報名與練習,培養固定運動習慣、增進身體健康,這正是全興舉辦路跑的初衷!只要平時有練習,就能輕鬆完賽。賽道將沿著美麗的曾文溪畔,跑者能一邊揮汗、一邊欣賞沿路迷人的芒草風光,體驗台南獨有的自然魅力。
臺南山上花園水道博物館、臺南市山上區公所、臺南市山上區農會、臺南市山上區里長聯誼會、玉門關隆昭府、山上天后宮、亞太胡琴樂團、建豐精密工業(股)公司、山上工業區廠商聯誼會、世華安全衛生顧問管理有限公司、一億機器廠股份有限公司、善化新萬香餐廳、木瓜媽(南科山上總店)、臺南市山上區山上國民小學、臺南市大內區二溪國民小學、街役場文創有限公司、山上國正食堂、大內怡東農場、善化余記、大內黑殿Oden

各賽程關門時間:15km(AM:10:00)、5km(AM:8:30)
選手若超過關門時間,將不得繼續賽程,並由保母車接送返回。
※報名費已含水道博物館門票之費用,憑號碼布入場
一、報名辦法:
(一)報名日期:2025年8月5日(二)12:00至8月30日(六)23:59止;或額滿為止。
(二)報名方式:
1. 報名請統一向協辦單位辦理。
協力廠商報名表下載
2.
活動會場為收費場所,報名路跑者以號碼布為進入會場「水道博物館活動入口」查驗之用,無報名之親友陪同進入需另外購買門票50元,館內室內設施開放時間為上午9:30起,戶外空間不限時段。
3. 報名時請詳加評估自身實力,完成報名手續並繳完費用之選手,不論任何理由,不得要求更換人名、參賽項目或衣服尺寸,亦不得因無法參賽轉讓該報名資格。
4. 因配合限時交通管制,請選手考量自己身體狀況及長跑實力,報名不同距離組別;若已達結束時間請配合工作人員疏導或是乘坐選手接駁車離開賽道。
5. 未填寫衣服尺寸者,一律以 L 尺寸發給。
二、繳費方式:
1. 報名後,請於原報名的協辦單位完成繳費。
2. 完成報名並繳費的選手,協辦單位會通知繳費狀態,以確認報名成功。
3. 報名繳費相關問題,請寄電子郵件至happy888@chansing.com.tw,或於上班時間電洽0928-303141(週一至週五09:00-18:00)。
4. 賽事諮詢相關問題,請寄電子郵件至happy888@ chansing.com.tw,或於上班時間電洽0928-303141(週一至週五09:00-18:00,午休12:00-13:30)。
5. 最後繳費時間2025年8月31日24:00以前
三、 退費辦法:
(1)比賽資格不得轉讓至其他人或賽事組別,且不得延後至其它賽事。
(2)活動因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致無法舉行而取消活動,全數退還報名費全額100%。
(3)若選手於報名期間至報名繳費截止日後七日內提出退賽申請,得取回報名費全額之餘款,但需扣除行政手續費20%。
(4)若選手於報名繳費截止日七日後至活動相關物資送出前提出退賽申請退費者,得取回報名費全額之餘款,但需扣除行政手續費40%。。
(5)若選手於活動相關物資送出後,申請取消報名及退費者,本單位不退還報名費。
(6)參與者因下列事由未能參與活動者,得檢附證明文件,向本單位申請取消報名及退費,本單位會退還報名費全額50%:
1.天然或人為災害。
2.交通中斷。
3.兵役或點閱、教育召集。
4.傷病或妊娠。
5.配偶或參與者之一親等內親屬喪葬。
6.其他主辦單位訂定之事由。
(7)退費方式: 主辦單位由協辦單位協助退費。
四、特別聲明與活動切結注意事項:
(一)衣物保管:
1. 保管時間:2025年11月02日上午06:00至10:30止。
2. 請將衣物交至寄物區保管,請務必使用束口寄物袋,比賽結束後,以寄物憑證至原處領取衣物。
3. 禁止寄放物品:禁止寄放容易打翻或髒汙的飲料及食物、活體動物(如:狗、貓)、危險物品(如:打火機、爆竹等)及貴重物品。
4. 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若有貴重物品遺失,一概不負責。
(二)號碼布保管事項:
1. 號碼布將於賽前隨報到物資一併送至報名協辦單位,請選手領取並妥善保管。上述物品如有遺失,恕不補發。活動當日完賽物資僅憑號碼布領取,請務必攜帶至現場。
2. 活動當日請隨身攜帶號碼布,為進入「水道博物館活動入口」查驗之用,無報名者進入,須收取門票。
3. 本活動之號碼布為當日認證報名資格的重要依據。請務必在取得報到物資後,第一時間確認內是否含有記念衫與號碼布。
4. 號碼布為一般紙質材質,印有專屬編號,作為選手辨識之用,並非布類製品,請勿誤認為一般紙張或其他物品。
5. 如選手未攜帶號碼布至現場,將無法入場進行起跑、亦無法領取完賽禮及證明。所有參賽權益均以「現場出示實體號碼布」為準,恕不接受以報名證明、截圖、身分證等其他方式替代。
6. 再次提醒:請選手自行負責確認與保管報到物資,避免因個人疏忽影響參賽權益,主辦單位不承擔任何因個人因素所產生之補發或後續責任。
(三)安全事項:
1. 請考量自身體能,可於時間結束內完成者,再報名不同距離組別,安全第一。
2. 參加本次活動者請注意身體健康,請慎重考量自我健康狀況,如有不適,請勿逞強,如有心臟、血管、糖尿病等方面病歷者,請勿隱瞞病情並請勿參加,否則競賽中若發生任何意外事件選手應自行負責,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3. 大會醫師或交通安全管制人員有權視選手體能狀況及道路安全,中止或暫停選手繼續路跑,選手不得有異議。
4. 選手無法於結束時間內跑完全程者,中途必須搭乘大會收隊車返回終點。
5. 活動進行期間,選手必須注意過往車輛與行人,以確保自身安全。
(四)免責聲明:選手如因自身因素導致受傷、財損或身故,不得向主協辦及執行單位要求任何形式之賠償。
(五)其他事項:
1. 比賽前如遇颱風、集會遊行、空氣品質汙染超標等不可抗力之天災或人為因素,由大會以選手安全為考量,有權決定是否取消、擇期辦理、改用其他替代活動場地、替代路線或延長/縮短路線,參賽選手不得有異議。
2. 各補給站前後皆設有垃圾桶,如有垃圾請投入垃圾桶內以維護環境清潔及選手安全。
3. 大會有權將此項活動之錄影、相片及內容於世界各地播放、展出、登錄於本活動網站與刊物上暨參加者必須同意肖像與內容,用於相關比賽之宣傳與播放活動上。
4. 為地球環保盡一份力,本活動之內容將不再提供選手名單。
五、公共意外責任險:
(一)注意事項:
提醒所有參賽跑友,請依照自身當日身體狀況量力而為,並建議於活動前一日充分休息,當日於出發前兩小時進食早餐,以確保體能狀態良好。
大會現場僅提供必要之緊急醫療救護服務,若因個人既有疾病或身體狀況引發之健康問題,恕不在保險理賠範圍內。主辦單位已為本次活動參賽者投保每人新臺幣500萬元之公共意外責任險,僅承保因大會疏失所導致的意外事故,實際理賠內容以保險公司承保契約為準。
(二)承保範圍:
A.被保險人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1. 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因跑步在本保險單載明之競賽路線上發生之意外事故。
2. 被保險人在路跑路線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之意外事故。
B.投保金額:
1. 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新臺幣500萬元。
2. 每一意外事故傷亡:新臺幣5,000萬元。
3. 每一意外事故財損:新臺幣200萬元。
4. 保險期間內最高賠償金額:新臺幣1億400萬元。
C.特別不保事項:
1. 個人疾病導致運動傷害。
2. 因個人體質或因自身心血管所致之症狀,例如休克、心臟症、糖尿病、熱衰竭、中暑、高山症、癲癇、脫水等。對於因本身疾患所引起之病症將不在保險範圍內,而公共意外責任險只承保大會疏失所造成參與者意外做理賠。選手如有本項所述疾病之病史,建議選手慎重考慮自身安全,自行加保個人人身意外保險。
3. 如參賽者於賽道上因自身原因(如不慎摔倒或踢到貓眼反光設備等)發生意外,此類情形不在公共意外險的理賠範圍內。建議參賽者自行評估風險,並視需求自行額外投保旅遊平安險,以提供更全面的保障。
(三)如您曾發生過以下病況及以下疾病狀況,屬猝死高危險群,請諮詢醫師專業的判斷及請勿勉強參加。(1)不明原因的胸部不適(胸悶、胸痛) (2)不明原因的呼吸困難 (3)不明原因頭暈 (4)突然失去知覺(5)高血壓(>140/90mmHg) (6)心臟病 (7)腎功能異常 (8)糖尿病 (9)高血脂(總膽固醇>240mg/Dl) (10)家族心臟病史(一等親在60歲前發生心臟病或猝死(11)癲癇。
六、個資法與肖像權使用說明:
主辦單位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謹向您告知下列事項,敬請詳閱:
(一)蒐集之目的:為辦理2025 山上路跑及辦理相關保險作業之用。
(二)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姓名、身分證字號、聯絡電話、身分證、電子信箱、肖像、影音等資料。
(三)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 期間:依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或依相關法令規定或契約約定之保存年限或本單位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
2. 地區:本活動宣傳地區。
3. 對象:本活動授權之相關主辦、承辦、協辦單位、本會通匯銀行、本會業務委外機構、未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制之國際傳輸個人資料之接收者、依法有調查權機關或金融監理機關。主辦單位共同行銷或合作對象。
4. 方式: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四)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您就主辦單位保有臺端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1. 得向主辦單位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惟主辦單位依法得酌收必要之成本費用。
2. 得向主辦單位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臺端應為適當之釋明。
3. 得向主辦單位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惟依法主辦單位因執行業務所必須者,得不依臺端請求為之。
(五)您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您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惟您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本主辦單位將無法進行必要之審核及處理作業,致無法完成報名、新聞媒體等相關活動作業。經向您告知上開事項,您已清楚瞭解本會蒐集、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
(六)您同意授權主辦單位及主辦單位指定之人得使用您的肖像、影音於相關廣告物件(包含但不限於官方網站、臉書、部落格..等),公開使用、利用、販售前條之影音、照片。本人並拋棄對主辦單位及主辦單位指定之人,對前開影音、照片之所有民事請求權及刑事告訴權。
七、選手一旦報名,視為同意本競賽規程的所有規定。
八、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修正公布之。